7月10日下午,法律系在系会议室举办了以“《我不是药神》之法律思考”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活动由系主任邹雄教授主持,全体教师出席,由我系翁臻老师担任主讲。
电影《我不是药神》于2018年7月6日在全国上映后引起了热烈讨论,该片讲述了神油店老板程勇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独家代理商的故事。影片中的故事来源于一个真实的案件,慢性白血病患者陆勇,面对高昂药价,开始从印度自购抗癌专利药物“格列卫”,之后因大量帮助病友代购药品,被以销售假药罪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起诉,最终被撤回起诉。该案被评选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因此影片也引起了中国法学界的深刻讨论,许多学者纷纷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的角度对该影片反映出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剖析。
首先翁臻老师抛砖引玉,认为影片中主人公陆勇的行为究其原因是由于药品价格过高导致其另辟蹊径购买替代药物,因此从人权法的健康权公平的角度以及药品专利权的限制的问题这两个角度分享了一些学者的观点:“健康权由市场定价,价高者得,容易使得穷人丧失基本的健康保障;而在对药品专利权给予限制的同时,出于对效益与效率的考虑,对药品知识产权在某些方面也提供了强化保护机制。尽可能地确保全球健康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利用。”引起了教师们的热烈讨论。
随后,吴晶宇老师从刑法学的观点上分析了为何此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法理,李莹老师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厘清了药品专利权的限制存在的问题,林发新教授热烈参与了讨论并从人权法角度进行了总结。最后,邹雄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影片切实的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它不再是冰冷法条的堆砌,也不是冷酷的责罚,而是在法律的价值冲突中,彰显对生命的尊重、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更让人深刻懂得学法用法的深层含义。
法律系沙龙活动的特点是由现实中的热点问题出发,进行思考拓展,既激发了教师们的应用创新思维能力,又加深了教师们对各部门法联系的深刻认识,拓宽教师们跨专业课程的科研思路,对提升教师们的业务水平及科研能力有较大的积极意义。
(法律系 供稿)
翁臻老师主持本次会议
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