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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实务”研讨会在阳光学院成功举办
时间:2019-11-09

2019年11月7日至8日,“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实务”研讨会在阳光学院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阳光学院法律系主办阳光环境公益法律诊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承办,华南环境法治促进行动网络和加拿大资助地方活动基金(CFLI)项目提供支持。来自联合国环境署—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基地、北京市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苏州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跨境环保关注协会、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福建省绿行者环境保护公益中心、福建乡水守护、江西南昌青赣环境交流中心、厦门市绿水守护者生态环保中心、合肥市善水环境保护发展中心、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十余家环境保护相关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阳光环境公益法律诊所学生、志愿者和阳光学院法律系部分师生共约150人参加了活动。

11月7日下午,研讨会举行开幕式。开幕式由阳光学院法律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邹雄教授主持,阳光学院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汤德平教授代表阳光学院致辞。汤校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阳光学院做了简要介绍,对会议主题和意义予以高度肯定。他认为会议在我校召开契合了应用型教学转型的需要,必将促进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创始人林英主任代表承办方致辞。她表示与阳光学院法律系探索共建环境公益法律诊所,为公益组织提供环境法律服务是产学合作的一次全新尝试。此次研讨会不仅为全国范围具有影响力的环境领域学者、实务专家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也是生态文明法治教育进校园的工作,具有重大意义,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开幕式后,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11月7日下午的研讨分两个专题进行。第一个是“公众参与的法理与环境信息公开”专题,阳光学院法律系邹雄教授首先做了“环境权理论视角下的公众参与”的主题发言。他认为:“环境公众参与方式多种多样,环境公益诉讼也是公众参与的一种方式。不论哪种方式,都应当遵循法理,而环境权是诸环境公众参与的共同法理基础。”接着,阳光学院法律系林燕梅教授就“新《环境保护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规定与公益法律服务”做主题发言。她提出:“新环保法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专章规定,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性要求,需要发展系列专业的环境公益法律服务来实现”。自然之友法律顾问、佛蒙特法学院兼职教授葛枫女士第三位发言,她在“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实务”主题发言中着重探讨了如何在实务中解决环境信息公开前沿难点问题。第四位是苏州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的杨文娟经理发言,她在“污染源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合规监督”主题发言中分享了运用公开信息促进企业环境合规和整改的成功经验。第二个专题是“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由跨境环保关注协会的冼宪恒科学顾问、文楚君研究主管和吴秉宾业务运营负责人对公众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务进行分享。他们认为“通过多种网络渠道收集所需的规划信息,能够有效的保护公众环境和发展决策的参与权”。他们还分享了许多粤港澳大湾区公众参与规划决策的成功案例。与会人员分别对前述各主题发言进行了互动,交流热烈。

11月7日晚上研讨会继续第二专题的探讨。阳光学院法律系林燕梅教授和阳光环境公益法律诊所学生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和实务”与大家进行了分享。跨境环保关注协会的三位专家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参与的实务操作进行了现场演示,并与大家深入交流了参与规划决策的难点和解决之道。

11月8日上午,研讨会围绕第三个专题“公众监督与环境公益诉讼”展开研讨。参与一线环境监督工作的苏州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杨文娟经理和福建乡水守护的创始人黄海滨先生分别分享了苏州工业园区和宁德工业园区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实务的案例。接着,自然之友法律顾问、佛蒙特法学院兼职教授葛枫女士就“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享,指出在检察机关积极提起环境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如何找准定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上海理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张秀秀女士也分享了她最近代理的两起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最前沿的实务难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的衔接问题,专家证言和鉴定的关系问题等。

11月8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博士生导师、联合国环境署—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服务中心主任王灿教授做“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的主题讲座。他分享了自己1999年创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法服务中心(CLAPV)以来长达二十年参与环境公益法律服务的心得体会,认为虽然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的黄金时代,但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他通过具体的案例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一同探讨了作为法律人如何提供专业服务,应当遵循哪些职业道德,从而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关键的积极力量等问题。讲座引发了听众热烈反响。

讲座结束后,研讨会举行了闭幕式。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法律顾问,新环保法生效后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代理人之一,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吴安心律师对两天的研讨活动做了全面总结。他认为主办方组织有力,安排紧凑,服务周到;会议主题紧扣现实,讨论广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与会者收获满满,是一次十分成功的研讨会。至此,研讨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