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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讲座】法学院诚邀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开展律师素质与能力的专题讲座
时间:2021-06-25

6月25日下午,由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主办,阳光学院法学院承办的首次福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公益进校园专题活动如期进行,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次专题讲座围绕“律师的素质与能力”问题展开,特邀请了福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小规模律师事务所促进和发展委员会主任林家棋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福建乾观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教师,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陈建智律师,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潘运华律师,福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郑梅律师等为阳光学院法学院师生们进行了专题辅导,并与学生现场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专题讲座的阳光学院法学院领导有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邹雄院长及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吴晶宇老师。专题讲座由福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阳光学院法学院教师李莹主持。

阳光学院法学院邹雄院长代表全院师生向本次参加讲座的福州市律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律师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向与会来宾介绍了阳光学院法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希望能进一步深化与福州市律师协会的各项交流协作,形成长期共赢的合作关系。

林家棋主任介绍了福建省及福州市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并从自身律师执业经验感悟出发,与学生探讨了从案例中学习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叮嘱学生要懂得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训练法学逻辑思维能力,从而符合律师职业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潘云华副教授在林家棋主任发言的基础上,直接给出两个民法案例,在讲座现场给学生展示了执业律师如何进行实际案例的法律分析与推理,强调了法律思维对律师职业的重要性。

陈建智律师则通过“致未来的青年律师”,全面分析了律师职业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他指出,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必须遵循“行稳致远”,秉持素质优先和能力加持。其中,律师的素质包括了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身心素质和业务素质四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律师的能力则包括社会活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细化为逻辑分析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陈亮主任在上述几位律师发言后,进行了系统总结,进一步给在座励志成为未来青年律师的学生坚定了从事律师职业的信心,指明了奋斗的方向。

在互动环节中,在座学生有感而发,积极踊跃地同现场嘉宾亲密交流,将自己在法学专业学习、律师职业发展规划、律师辩论技巧、社会舆论对案件影响、律师价值追求等各方面的困惑提出,由嘉宾律师现身说法,给他们解惑,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努力扎实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锻炼自己的身心体魄,注意自身心理健康管理,以适应未来充满挑战的律师职业要求。

会后,福州市律师协会的各位嘉宾前往阳光学院法学院创办的阳光学院法律服务中心参观交流,为双方后续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

通过首次福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公益进校园活动,激发了阳光学院法学院在校大学生从事律师职业的兴趣,将为福州市培养更多优秀青年律师作出了一定贡献。同时,福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也通过本次公益活动,进一步积累了相关工作经验,力争在今后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中为社会办更多实事、好事,树立好福州市律师回馈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